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为做好教学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继续加强教学值班和教学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学校3月3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值班和教学工作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日常教学值班检查和教学网格化值班值守。
2.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全体任课教师,要运用智慧课堂、学习通平台,结合人工考勤,认真落实每位学生的到课情况,有学生旷课要及时落实去向,并通过四级网格单元和当天教学值班人员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教学工作专班。
3.加强课堂教学检查。任课教师要严格履行调代课手续,严格调课教师、班级上课检查,9-10节上课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下课,教务处联合校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教师、学生上课情况。
4.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教师应在课堂上进行疫情防控宣讲,普及防疫知识,重点讲疫情形势、个人防护、防控指南、应急管理,适当融入爱国主义、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内容,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5.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组织外聘教师每日10:00前进行健康打卡,排查行程码、健康码,如有异常,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教学工作专班报告,并办理调课手续或申请开展线上教学。
6.加强课堂防疫管理。督促班级学生全程佩戴口罩,任课教师带头落实,确保学生座位间距,做好教室通风,提醒学生勤洗手。
7.加强课堂教学组织。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组织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满足防疫要求下,应要求所有学生要靠前坐,前排不得空位。严格学生手机入袋管理,课间取出的上课须再次上交。需要借助手机开展课堂教学的,应提前经教研室主任批准,且应引导督促学生用好手机。任课教师讲课期间,不长时间在电脑前,应到学生中互动或指导。严禁出现学生在课堂玩游戏或睡觉放任不管的现象。
各教学单位在肩负起疫情防控教学工作责任的同时,应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教育,确保疫情防控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