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期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4 点击数:

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为促进在校学生迅速平稳适应学校春季学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防范突发极端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期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引领,关心关爱学生

各学院(中心)要通过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宿舍文化活动、班级交流群、走访宿舍、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防诈骗”“防毒品”“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各学院(中心)要积极对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等队伍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形成健康完善的人格,引导学生在重大事故、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面前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各学院(中心)要对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加强对经济困窘、心理困扰、思想困惑、学习困难、就业困境、违规违纪和遭遇重大变故学生的关心关爱,建立动态排查机制,进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动态跟踪管理,坚持教育引导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优化管理模式,加强日常管理

各学院(中心)要针对当前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按照学校近期关于学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调整优化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模式,做好关怀式的教育引导、人性化的日常管理、体贴式的成长服务,帮助学生迅速平稳适应春季学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中心)要规范管理行为,坚决避免不加区分的“一刀切”“大撒把”式管理。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学生自治组织的督导互助功能,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管理、朋辈教育的作用,引导学生养成自律习惯。要强化学生日常管理,第三周开始恢复学生正常早操;升国旗仪式、晚自习正常进行。要加强对各班级早操、晚自习情况的检查,开展好评比活动。

各学院(中心)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市、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要密切关注健康驿站学生进、出站情况,第一时间跟进做好相关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学生处汇总。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须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辅导员,不带病上课。

三、加强宿舍管理,杜绝夜不归宿

各学院(中心)要及时排查学生在校外住(留)宿情况,严格学生走读手续办理审批,建立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对未经学校批准,私自校外留宿的学生,要立即整改,要求其尽快返校,同时要加强家校联动,一人一策加强教育和关心关爱。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深入了解校外住(留)宿学生的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解决学生思想和实际困难。各学院(中心)2月23日17:00前将摸排结果及自查报告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各学院(中心)要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组织、督促班主任严格落实学生宿舍就寝查铺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每天晚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检查学生宿舍就寝情况,杜绝学生夜不归宿。对班主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学生公寓网格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常态化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公寓存在的问题;要准确掌握学生公寓住宿情况,及时优化调整,住宿信息更新及时报学生处宿管科。

四、加强文明教育,营造文明校园

各学院(中心)要加强学生文明教育,切实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教育引导学生着装文明,仪表大方,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要落实好校园文明行为专项检查,成立巡查小组在学生宿舍、广场、操场、食堂前草坪、实训楼等校园公共区域内进行巡查,对学生存在的乱扔垃圾、着装不得体、男女交往不文明等现象进行教育、制止。

五、落实“接诉即办”,做好学生服务

学院(中心)要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反馈渠道,向学生推送学校“学生建议投诉平台”,要及时收集、了解、反映学生合理诉求,建立学生反映问题台账,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学生“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学生事务办理程序,做到政策讲透、程序说清、事情办实,做好学生学习生活服务保障。

六、加强家校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各学院(中心)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指导、督促班主任、辅导员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学生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深入课堂、班级、宿舍等学生一线,全面了解学生返校后的思想、心理和学习生活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教育有策。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做到信息互通共享、行动协调一致,对可能出现的危机苗头及时预警。健全班级、宿舍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身份优势,通过日常交流、网络观察等多种途径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各学院(中心)要主动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用力抓好落实。真正把学生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环环有人盯。要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学生党委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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