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本年度我校辅导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辅导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网上填报信息化评审材料及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2.在编辅导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推荐环节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推荐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进入学校评审。
3.参与辅导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人员,在提交《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纸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同时需要另外提交《辅导员工作业绩评审表》(附件1)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审核、验收、反馈,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附件:1.《辅导员工作业绩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辅导员工作业绩量化赋分参考
办法(试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