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学校党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经学校研究,拟于近期对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二、专项监督内容

专项监督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豫工院党〔2017〕79号)文件,紧扣部门廉政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等内容,开展监督工作。

三、专项监督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自纠、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监督内容进行对照自查,精准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专项监督自查报告。

2.现场监督。学校纪委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以适当方式通报专项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积极配合专项监督工作。

2.以查促改,履责于行。要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作为查摆自身工作不足,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工作的契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梳理工作存在的风险点,以查促改、以改促建,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3.挺纪在前,严肃问责。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和问责。

请各有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纪检监察室1229房间,联系人:郑诗超。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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