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论文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文自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中英文论文。
二、工作内容
1.各单位组织专兼职教师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对自查范围内的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说明(附件1)。
2.存在撤稿论文的单位需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论文具体情况说明(附件3)及投稿记录、研究数据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核查上报。对在排查过程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一经调查属实,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相关制度,对涉事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说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需盖章)、撤稿论文相关材料(论文具体情况说明、投稿记录、研究数据等)于2024年1月12日前提交至科技外事处1329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外事处邮箱hngykjc@163.com。
附件:1.XX学院/部/中心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说明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撤稿论文具体情况说明
科技外事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