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招生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7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豫工院党〔2024〕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就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度招生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评范围

(一)考核单位:8个二级学院。

(二)考评个人:从事学校2023招生、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本校教职工。

二、考评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依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豫工院党〔2024〕2号)附件7招生就业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其中,招生工作单位考核依据有关数据直接评定,就业创业及校友工作考核内容如下:

1.实习就业基地建设

2.毕业去向落实

3.就业指导情况

4.职业规划大赛

5.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核查

6.创新创业工作

7.校友工作

8.特色加分项

依据考核结果评选先进集体。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招生工作,坚持原则,工作态度严谨公平公正,作风正派,富有协作精神

2.积极积极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高质量完成年度招生工作任务,工作表现突出

3.熟悉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定并能认真执行,坚持原则,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积极拓展招生宣传渠道,主动参加各类招生咨询会、联系走访中学,宣讲我校招生政策、信息并耐心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三)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创新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

2.锐意创新,努力开拓,为推进学校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服务意识强,自觉参与就业创业活动,积极组织指导学生投入就业创业实践,工作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认可;

4.热心校友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和地方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校友活动,做出了显著成绩。

考评方式

单位考评:由各学院填写提交就业创业工作单位考核表(附件1),采用专家考核方法进行,要求现场PPT工作汇报(不超过8分钟),专家评委通过查阅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汇报时间2024年1月15日,地点:T1121。

个人评选: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根据推荐名额(附件2),择优推荐符合2条以上评选条件的人员并填写《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23年招生、就业、创业及校友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考评活动的组织,做到准确全面梳理,公平公正推荐。

2.提交材料,按时申报。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将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先进集体考核表(附件3)及工作开展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招生就业处T11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ngyjy2024@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先进评选资格。


附件:1.就业创业工作单位考核表

2.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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