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八坚持八禁止”
廉洁从政规范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中发[2010]3号)精神,保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纯洁高效,维护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促使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提出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八坚持八禁止”廉洁从政规范。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模范遵守。
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坚持八禁止”
2010年12月7日
附 件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坚持八禁止”
一、坚持合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公道正派的用人机制;禁止在干部选拔任用(聘用)中拉选票、打招呼,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
三、坚持经济活动的公开、透明、有序运行;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经营管理活动。
四、坚持招生录取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政策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
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时处处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禁止下列行为:1.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2.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3.收受学校所属单位及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4.违反规定在学校所属单位领取津贴、补贴、奖金。
六、坚持勤俭办事业的优良传统;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假公济私。不准有下列行为:1.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2.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3.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5.私存私放公款。6.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7.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七、坚持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禁止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获取荣誉、职称、学历等利益,或者从事有悖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的活动。
八、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以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主题词:高校 党员干部 廉洁自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