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8〕5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办法》已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办法
2018年7月2日
附 件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和《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目标,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着力点,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为主要任务,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唱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以提高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为重点,以抓好基础文明和环境卫生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文明家庭、文明食堂,争当文明教师(职工)、文明学生”为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三、评选项目、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项目
1.文明集体: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文明家庭、文明食堂。
2.文明个人:文明教师(职工)、文明学生。
(二)评选范围
1.文明单位主要评选我校独立设置的二级单位(包括院、系、处、室、部、中心)。
2.文明教师(职工)主要评选我校在岗教职工,依据岗位职责,在管理、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3.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主要评选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的先进典型。
4.文明家庭、文明家属楼主要评选我校家庭美德实践方面的先进典型。
5.文明教研室主要评选我校教研室先进典型。
6.文明社团主要评选学生社团中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
7.文明食堂主要评选独立食堂或窗口中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条件
1.文明单位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以及校规校纪,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重视学习,善于决策,议大事、谋发展的能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得到学校的好评。
(2)工作实绩显著。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实施,工作质量和水平居全校先进行列。本单位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职责明确,纪律严明,运转高效,发展协调,单位声誉高,群众反映好,在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3)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领导机构,有工作队伍,有完整档案资料。创建活动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4)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重视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有文体活动阵地,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地方和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环境整洁优美。单位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文化气息浓。
(6)内部秩序好。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秩序好,无案件、事故发生,师生中无违法事件、无重大违纪现象,学生违纪率低。
(7)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
(8)单位近两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2.文明教研室条件(参照文明单位条件)
3.文明班级条件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较强的班级领导集体。班团支部、班委会思想作风好,团结进取,模范作用强。有完善可行的班级制度,能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成绩突出。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遵守纪律、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能够坚持每周的政治学习、团日活动和班会制度,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和文体活动,尊敬师长,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要求上进率高。
(3)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目的明确,互帮互学,勤奋刻苦,钻研精神强,课堂秩序好,自习出勤率商,期末全班平均成绩处在同专业其他班级前列,在校、院(系)组织的各类考试中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教室,宿舍、个人卫生状况良好,教室、宿舍布置整洁、大方,全班同学能够坚持值日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在每次校、院(系)卫生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
(5)日常文明行为道德规范落实良好,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俭朴,无浪费水、电、粮食等现象;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涉黄等不良行为,无违纪事件发生。
(6)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在文明创建中成绩突出。“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在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中有具体表现。
4.文明社团条件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 “中国梦”主题教育,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社团章程规范,财务账目清楚,经费使用得当,档案建立完整。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定期开展本社团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3)严格执行学校活动报批制度,有突出社团特色的品牌活动,定期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成员参与度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4)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相关工作,有突出贡献,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
(5)加强社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注重自身修养,行为举止文明,无校园内吸烟、违规发放传单、带零食进教室等不文明现象。
(6)注重培养成员的网络文明意识,不编造或散步谣言,积极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
(7)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社团成员全学年无违规违纪现象。
5.文明宿舍条件
(1)宿舍成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团结友爱,互助互学,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具有健全的值日制度,室内外卫生状况良好,物品摆放整齐,被褥衣物叠放整齐,保持地面、桌面、门窗、玻璃干净整洁,经常做到“五净两整齐”(地面净,墙壁净,门窗玻璃净,桌椅板凳净,餐具用具净;书本生活用具摆放整齐,被褥衣物叠放整齐)。在学校卫生检查中成绩保持较好。
(4)遵守作息时间,宿舍成员无晚归、外宿、留宿现象。
(5)不搞赌博活动,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不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等非统一安装的大功率电器。
(6)爱护公物,宿舍门、窗、玻璃、桌椅等公物完好无损。没有随便拆、卸、改装,无长明灯现象。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不向公共场所乱丢杂物。
(7)文化氛围健康。积极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深入开展文明卫生宿舍评选活动;经常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活动。
(8)宿舍成员没有因违纪受到通报及以上批评。
6.文明食堂(窗口)
(1)食堂入口处有“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食堂内张贴有“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宣传标语,定期公示食品原材料价格。
(2)从业人员上岗服装整洁,工作用语文明,精神状态良好。
(3)学生进餐完后,无剩饭、剩菜浪费现象。
(4)食堂环境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5)学生进餐有序,无拥挤、无大声喧哗、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剩饭剩菜,自觉将餐具送回餐具回收处。
(6)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
(7)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必须合格,持健康证上岗,有晨检记录及“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8)公共用品、餐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效,有具体管理措施和记录。
(9)开展行业诚信建设,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有记录。
(10)有文明用餐监督岗,有佩戴“文明用餐监督员”标识的志愿服务人员,有志愿服务内容。
7.文明家庭条件
(1)爱国守法,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讲究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公共秩序。
(2)明礼诚信,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和长辈,男女平等,邻里关系、同事关系融洽。
(3)勤俭自强,勤俭持家,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节约资源。
(4)敬业奉献,爱校兴校,工作积极,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5)热爱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居家清洁。业余活动丰富、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扶贫助困、送温暖、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7)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背公共道德、无家庭暴力、无黄赌毒、无邪教活动等现象。
8.文明教师(职工)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工作严谨,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无不良学术道德问题。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服从学校组织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6)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不良记录。
(7)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在思想情操、品德修养、风度仪表、言谈举止等方面为学生作出表率。
(8)工作成绩突出,是本单位的技术标兵或业务骨干。
9.文明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内积极进步,受到院(系)级以上表彰。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素质全面,年度学习成绩在专业(班级)前30%以内。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中有具体表现。
(6)在文明创建中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优中选优。
(二)程序
1.申报
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教师(职工)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申报,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学生处牵头组织申报,文明食堂(窗口)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申报,文明社团由团委牵头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真正推选出表现突出、起到示范作用的文明集体和个人,做到优中选优。同时,认真做好申报先进的自评工作,填写申报表,并整理出不超过1000字的书面事迹材料。
2.考评
1.凡符合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标准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照评选标准,结合单位、教研室申报材料进行实地验收评审,报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评选由学生处具体组织,提出等额人选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批。
3.文明社团评选由团委具体组织,提出等额人选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批。
4.文明食堂(窗口)评选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提出等额人选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报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5.文明教师(职工)申报及评定工作,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院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组织,提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会议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批。
6.文明家庭的评选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工会、后勤管理处、离退休管理处协同组织,提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批。
7.对文明先进集体考评的程序:听取单位创建情况的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现场察看相关的档案、资料;实地察看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工作、学习秩序等情况。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度文明单位、文明个人的评比资格:
(1)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背后妄议中央、散播谣言和影响学校发展大局者。
(2)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3)在安全、保密、任务落实等方面出现责任事故者。
(4)违反学校财经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者。
(5)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造成负面影响者。
(6)对单位出现重大问题,知情不报,包庇纵容,影响极坏者。
(7)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者。
(8)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搞不正之风者。
(9)搞封建迷信,参加邪教者。
(10)传播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者。
(11)对学校布置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任务不积极完成者。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一)时间安排
12月中旬为申报、评定阶段;12月下旬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评定阶段;第二年年初进行表彰奖励。
(二)名额分配
1.文明集体:
凡达到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文明家庭标准的均可申报,名额分别为15%,10%,5%;文明食堂(窗口)按照15%名额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评选; 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各按照10%名额由学生处进行评选。
2.文明个人:
文明教师(职工)的名额以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人员总数的8%计算。
文明学生按照3%名额由各系部推荐由学生处进行评选(一年级新生不参评)。
六、文明集体和个人的管理及表彰
(一)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的评选由学校文明办统一组织,每年组织评选一次。
(二)文明集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命名期内创建滑坡,起不到示范作用的,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文明集体。
(三)凡被学校授予的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方有资格参加上级举办的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的评选。
(四)由学校党委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属学校教职工构成的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其奖励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评价体系之中,办法另行制定。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