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各院(系):
根据学校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基地建设和就业创业工作的管理,充分认识就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我校就业基地建设数量及质量,发挥就业基地对我校毕业生就业的促进作用,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14〕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1年度就业基地总量不低于700个,世界及中国500强企业数量和行业领军企业数量不低于基地数5%,国防科技背景的企业数量不低于基地数10%。
二、建设标准
1.就业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严格按《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14〕76号)的有关要求来执行。
2.在现有就业基地的基础上,2021年按照不低于每10个毕业生1个就业基地的标准进行建设,用三年的时间实现每5个毕业生1个就业基地。
3.世界及中国500强企业需是2020年世界及中国500强企业名录内的。行业领军企业是经认定的在行业领域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重点是河南百强企业、南阳市10强企业等,年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国防科技背景的企业是隶属于中核工业集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航工业集团、中船集团、中船重工、兵器工业集团、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科、中国电子两大集团等有国防科技背景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配套国有企业。
三、申报程序
1.综合性毕业生就业基地由该企业需求专业相对集中的院(系)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单一性毕业生就业基地由该企业需求专业或专业大类所在院(系)负责申报。
2.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会同相关院(系)到企业现场考察拟建基地方的软、硬条件,并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核意见。
3.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时间,上半年5月一次,下半年10月一次。各院(系)可分别于上半年5月前,下半年10月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表(申报材料见附件)。
4.审定通过后,由各院(系)代表学校与基地方签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协议书》,并挂牌成立“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未通过审定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院(系)出具反馈意见。
四、基地建设与管理
1.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基地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各院(系)是就业基地建设的主体,应主动与企业进行联系沟通,组织企业大走访,主动开辟就业市场,与条件成熟的用人单位洽谈建立就业基地事宜。
3.所有就业基地实施联络员对接维护机制,每一个就业基地各院(系)要明确至少一名联络员,联络员与企业常年联系,加强沟通,主动向基地方介绍毕业生生源信息,为基地方举办校园招聘活动提供服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基地方就业。
4.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毕业生就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即日起,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院(系)要共同梳理在2021年之前已认定的就业基地,对于在合作期内不能保证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数量的基地,由校企双方商定整改办法或取消合作协议。
5.2021年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就业基地,给予就业基地建设管理费支持。属于世界及中国500强企业的就业基地给与5000元;属于行业领军企业的的就业基地给与3000元,属于国防科技背景的企业的就业基地给与2000元。
6.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份开展毕业生就业基地检查和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毕业生就业基地的条件建设、岗位招录情况、毕业生就业稳定性、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基地的管理与服务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内容,对于在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院(系),学校将在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
附件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申报表
附件2 :佐证材料目录
附件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协议书
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