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7月-2016年6月科研统计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由于省/市级项目立项现已移至每年的上半年,根据科技外事处工作安排,请各位老师利用暑假时间做好各自的科研统计,本次统计2015年7月—2016年6月的科研工作量统计内容见附件1,各部分统计要求如下:

1.论文:①本次统计以被知网、万方、维普和龙源四大检索收录为依据,SCI、EI、CPCI(原ISTP)和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收录文章以检索证明为依据,外文期刊以网站收录为依据,没有收录的文章本次不做统计。②论文作者必须为当年在编的教职工,同时署名单位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③以增刊、特刊、专刊等形式的期刊不在统计范围内;④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时间在2015年9月份以前(包括9月份)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为依据,发表时间在2015年9月份以后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版》为依据,具体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2。

2.纵向课题:教研教改课题以《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豫工院政〔2011〕77号文件为依据,其他课题立项请准备好立项通知的电子版。

3.横行课题:以技术服务到账经费本(发票)为依据。

4.专著:以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收录为依据,具体网址为:http://www.capub.cn/,没有收录的专著本次不做统计。

5.项目鉴定/结项:项目鉴定以第一完成单位“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第一完成人为我院当年在编的教职工为依据,其他情况本次不做统计。请准备好项目鉴定和结项证书。

6.专利成果:以专利权人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和第一完成人为我院当年在编的教职工为依据。专利证书授权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前按往年规定统计,2016年1月1以后的,专利成果中专利权人不是“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本次不做统计。请准备好专利证书原件。

统计方法与计算方法不变(具体文件请到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或者附件3)。负责统计的负责人请及时通知本部门/单位的每位教职工,正确录入,并收集原件。对以前漏算、计入有错误的,认真核对,注明以备补算。若本次再没有统计,以后不再补。

科技外事处9月5日开始核对,核对时间为周一到周五(9.5—9.9)。

完成统计较早的部门及时与科技外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3270229),可以提前开展核对工作。

科技外事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