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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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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责任编辑:      来源: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师[2016]123号)精神,结合我院师德建设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我院师德建设水平,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立德树人是教师的神圣使命,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多次就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重要指示。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精神的重要抓手,对于强化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增强我院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内容

本年度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开展“最美工院教师”评选活动

1.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我院在编在岗专任和兼职教师。

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师德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寻找,发掘本单位最具代表性、素质最高的优秀教师典型代表,于4月20日前向学院推荐1名“最美工院教师”候选人。

2.评选标准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是新世纪“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具体标准为: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3.评选程序

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组成评议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交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学院的 “最美工院教师”,并从中推荐1名最能代表我院教师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精神的 “最美教师”上报省教育厅,参加“河南最美教师”的评选。“最美工院教师”由宣传部门进行重点宣传,并在本年度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4.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要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并认真填写《2016“工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一式7份(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二)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1.推荐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我院在编在岗专任和兼职教师。

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于4月20日前向学院推选出本单位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各1名。

2.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学院具有较好影响;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6)入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

(7)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近年来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师德标兵”、“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省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3.评选程序

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组成评议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进行评选,提交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并从中择优推荐人选参加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4.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填报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7份(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三)开展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和师德教育主题征文活动

1.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师德师风优秀案例,案例要求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师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字数3000-5000字。

2.各单位(部门)要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主题征文活动。文章要朴实真切,内容真实,以真情实例展现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杜绝抄袭。各教学单位推选不少于2篇优秀征文(其他单位、部门推选不少于1篇)于5月5日前报送学院人事处1318办公室参加征文评选(格式参见附件)。学院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征文评选,获奖征文及个人在本年度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开展师德师风学习交流活动

各单位(部门)要利用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开展以“立德树人,成就最美”为主题的学习会、研讨会、座谈会。深入学习《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等内容。引导教师围绕“立什么德,树什么人”、“如何在平凡的教书活动中成就最美”等话题展开讨论和思考,广泛进行思想碰撞,明辨教师的立德标准,明晰立德树人的努力方向,形成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教师宣誓活动

结合2015年新进教师入职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新进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在职教师重温《河南教师誓词》活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展现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促使教师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要将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科学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将开展师德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起来,做到以德促改,以德促教,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形成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师德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确保实效。各单位(部门)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学院将对师德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确保师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附件1“工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

附件2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3师德征文案例和征文格式

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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