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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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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责任编辑:rsc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18〕15号)文件要求,我校有2个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基本条件、业绩条件要求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18〕15号)文件

二、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院系、部门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形成推荐报告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委会评审,经集体研究后,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荐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2018年须提供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打印件)各1份。

3.《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4.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1)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2)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5.《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览表》1份。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7.人选标签1份。

(二)电子数据

1.《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览表》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

个人完备材料请于2018年9月29日前报送人事处1320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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