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全面促进学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人才的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校团委组织参加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中国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事教育部指导,中国发明协会高等职业院校发明创新分会、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二、主题和目标
(一)大赛主题
知识产权推动创新,科学技术推进文明。
(二)大赛目标
通过竞赛和培训的方式,以“知识产权推动创新,科学技术推进文明”主题活动为依托,激发学生发明创造兴趣,为大学生营造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的良好氛围,培养在校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三、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内的学生。
四、大赛总体安排
本次大赛将举办“1+2”系列活动,“1”指主体赛事,包括专利创新类、发明制作类和创业实践类三个赛项的比赛;“2”是指两项同期活动,包括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成果展。
赛项一:专利创新类项目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创意类。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已授权或已申报的原创项目。
2、专利创意类项目是指拟申报专利的项目,需具有完整的申报材料,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等。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
发明制作类项目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项目。
赛项三:创业实践类
创业实践类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经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需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为提高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全国总决赛期间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进行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
成果展采用展板展示与展台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展板以每个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包括机制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平台建设、专创融合、各类实践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展台展示以成型的实物为主,每个展示实物都有详细的说明和现场的演示。
五、参赛项目要求
赛项一:专利创新类
1.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赛项目为2022年9月1日以来,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虽未实施但具有明显预期效益的项目,包括:已申报或者授权专利的发明项目(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尚未申报专利,但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技术方案或产品,或者就产品的形态、构造及其结合,也可以是产品的形态、图案、色彩及其结合所作的,适合市场需求和商品化的设计方案和产品(曾经参加过其他比赛的项目不受限制)。
2.申报专利的项目,专利权人必须为学生本人或所在学校,作为参赛项目的专利,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发明人之一,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申报专利应通过正规专利代理事务所进行申报。
3.已申报或授权的专利项目在评审中予以加分。已同时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4.参赛项目必须由学生独立或参与完成。
5.提交项目材料:项目需上传《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项目设计图或项目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至大赛系统。另外,专利创意类项目需上传完整的申报材料,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等。
6.已参加往届“发明杯”大赛并获奖的专利不得参加本届大赛,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发明人资格纠纷尚未解决的、其他组委会认定不能参赛的项目不得参赛。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
1.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由参赛团队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实物。
2.参赛项目应具备新颖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3.参赛项目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提交项目材料:发明制作类项目需填写《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发明制作类项目申报表》(附件4)及项目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至大赛系统。
5.已经参加过往届“发明杯”大赛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竞赛。
赛项三:创业实践类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团队对参赛项目提供资料负一切法律责任。
3.提交项目材料:创业实践类项目需提交《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表》(附件5)及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数据、已获投资、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至大赛系统。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项;每个项目参赛学生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
六、大赛申报办法
大赛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参赛学生通过所在学院团总支进行报名,在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大赛系统管理平台
(
http://fmb.sdpu.edu.cn:8018)进行项目填报。
2.专利创新类项目填写《第十九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附件2)、《参赛项目原创承诺书》(附件3),并将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的PDF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大赛系统;发明制作类项目填写《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发明制作类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将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的PDF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大赛系统;创业实践类项目填写《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表》(附件5),并将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的PDF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大赛系统。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10月21日—11月10日)。参赛学生团队通过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中心)团总支(附件1)登录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大赛系统管理平台
(http://fmb.sdpu.edu.cn:8018)进行项目提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8时--11月10日17时。
(二)学校初赛(11月13日-11月15日)。校团委将组织校级初赛,并完成项目推荐,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网评复赛(11月22日—11月25日)。评审专家通过评审系统网上审阅项目申报书、项目介绍PPT、照片及其他佐证材料,采用网上盲评的方式进行评选,确定优质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总决赛初步定于12月举办,评出各类奖项,决赛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优秀项目奖、优秀组织奖。其中,优秀项目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工作情况颁发。
联系人:田达奇
电话:0377-63276913
附件:
1.各学院(中心)团总支负责人
2.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
3.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原创承诺书
4.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发明制作类项目申报表
5.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表
校团委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各学院(中心)团总支负责人.docx
附件2 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创新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 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原创承诺书.docx
附件4 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发明制造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5 第十九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表.docx
主管主办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排版丨李浩天
校对丨原一衡
责编丨殷烔烔
审核丨周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