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我校本年度有1个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名额。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职业院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高校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报名教师中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研究确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数据采集及要求
申报人登录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五、报送纸质材料及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系统”打印。《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二)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学校名称、单位类别(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单位)。
(三)报送要求: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24日18:00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人事处1319办公室,同时请各候选人准备好10分钟汇报PPT。
联系人:刘坤 电话:0377-63279285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