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7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继续教育内容,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年度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个人,不得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该项工作关系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时导致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对应责任。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四史”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各类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

三、完成时间

因个人学习相关材料需通过主管部门复审和省人社厅终审,请大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如不完成,无法补修,后果自负。

四、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如有需要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五、其它事项

未注册账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nzjgl.gov.cn/),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流程(见附件1),以专业技术人员角色进行注册。注册时,点击平台中 “所在单位”一栏,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查询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定即可,另外在用人单位栏选择自己所在的工作部门。注册完成后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已注册人员如忘记密码,可以在平台进行“找回密码”操作或者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重置。另外如学历、职称、单位等信息变动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联系人:冯金冉     电话:0377-63270285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流程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