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7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21〕50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副组长:王仁伟 贾庆成 李荣胜

 员:王   赵国峰 胡雪梅 李秋实

      王建勋 朱成俊 张季萌 范国辉

      张延泰 史增芳 唐卫平 吕保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政策要求;制定学校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对各类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冒名顶替新生的处理办法;制定审查和复查工作中各类投诉、举报以及违规问题的处理办法。

二、工作对象

我校2021年录取并入学报到的普通专科新生;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并于2021年入学的学生。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步骤

(一)新生报到期间审查

1.10月8日—9日新生报到期间,各二级学院要按照 “六对照”的原则,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材料与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并采用“人脸识别”技术手段将现场采集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逐一严格比对。

2.10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将所有报到新生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档案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见附件3)要求,在学生宿舍和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并保存到新生入学后3个月。

(二)新生入学后复查

1.10月31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认真查验新生带交的档案及密封状态,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限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并要求每名新生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签字确认。查验工作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对有疑问的新生,要组织至少二人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查验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2.10月31日前,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新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验。

3.10月31日前,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新生文化课测试和对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测试笔迹与省招办提供的答卷笔迹图像(限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差异悬殊的新生,由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明原因。

4.11月10日前,由学生处负责制作《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登记表》并安排二级学院组织所有新生填写,同时指导各学院做好新生档案的集中收缴和管理工作。

5.11月10日前,由校医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身心状况复查,对复查中发现因患病等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会同各二级学院提出拟处理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结论为合格的,由教务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注册。

2.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和录取资格发现问题的,由招生就业处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

3.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成绩差异显著及其他复查存疑的考生,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专门调查。

4.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形成的复查报告,撰写学校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规范工作、狠抓落实的要求,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所有参与复查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承诺书,对因重视不够、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等造成工作失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审查和复查过程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在各项工作完成后形成审查和复查工作报告,连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登记表》(附件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承诺书》(附件2)、工作现场照片、教室和宿舍张贴新生电子档案照片的图像资料等于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二级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学校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复查工作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7-63270283 63270276 63276960,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复查过程中的各类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