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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暑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假期安全教育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暑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假期安全教育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03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6月30日省教育系统暑假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学校工作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为扎实推动学校暑假前后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假前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和假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于2023年7月3日进行自查和整改,7月4日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国资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安排

1.各单位、各部门要自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消防设施、防汛设施、食品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治。

2.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员工思想动向。对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坚持发现一起、稳控化解一起,妥善做好转化工作,防止激化。

3.保卫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校园安全巡查,配合公安、综治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重点人的排查管控,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防汛、校园及生活区电气线路检查及检修,严防电路火灾;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严把食品采购、烹饪、检验检疫关,开展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排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国资处负责组织开展实训实验室安全检查,加强实验实训用电、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安全管理。

6.各二级学院要强化教育宣传引导,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工作,尤其要结合夏季特点,扎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故发生。

7.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各学院负责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线上假期安全专题教育。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细节,共同筑牢校园平安的防线。

2.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认真履行平安建设、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把好本单位、本部门安全教育和安全自查整改关。

3.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立足学校安全重于一切,认真落实检查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要求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党政办 保卫处

2023年7月3日